在獨生子女時代,每家只生一個孩子。所以,在面臨離婚的時候,問題也相對簡單一些。
一個孩子,要么判給父親,要么判給母親,沒有別的選項。
但是自從開放二胎以來,情況就發(fā)生了變化。
兩個孩子到底是都跟父親呢,還是都跟母親,又或者父母雙方一人一個?
就算是一人一個的情況,也得多考慮一步,到底誰跟父親誰跟母親?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困擾著許多家庭。
如今的工作機會,大量集中在一線城市,無數(shù)家庭為了更好的未來,男的不得不到大城市打拼賺錢,女的和孩子留在小城市,于是,不僅夫妻倆長期分離,就連父親和兒女們,也很難見一面。
這就導致了,本來應該是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往往只能通過手機電話來聯(lián)絡感情,就算是夫妻倆也很難繼續(xù)維持感情,更不要說爸爸和孩子,基本上孩子看爸爸就像是在看一個陌生人。
這種情況就導致了兩個問題:
第一是,夫妻感情越來越淡,最終有可能走向離婚。
第二就是,當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yǎng)權,做父親的很難爭取到。畢竟,如果孩子都不認可,那么父親就會很被動。
這兩點結合下來,就是下面咱們要說的這個案件的焦點問題,而如何更好的安排以便協(xié)調好各種關系,是非??简灧ü俚闹腔鄣?。
離婚時,子女撫養(yǎng)權判給誰?孩子的撫養(yǎng)權應該怎么判?
離婚時,子女撫養(yǎng)權判給誰?
子女由誰撫養(yǎng)的問題應根據子女的年齡,分兩種情況來決定:
01
哺乳期內的子女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
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xié)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02
哺乳期后的子女
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確定
協(xié)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ps:根據民法典新規(guī),如果子女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我自己選!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
爭取撫養(yǎng)權需要哪些證據?以下四點要記牢!
01
雙方父母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
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huán)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02
夫妻雙方基本條件方面的證據
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
如工資、文化學歷等方面的差距,尤其是思想品質方面,在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時非常重要,因為直接撫養(yǎng)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03
孩子生活環(huán)境方面的證據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yǎng)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qū)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04
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8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
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也尤為重要。
夫妻離婚
雙方應站在孩子的立場上
妥善安排孩子的撫養(yǎng)教育問題
盡量減輕因離婚
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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